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生产规范(GMP),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防止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交叉污染和混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本文件依据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撰写。按照食品生产全过程,包括原辅料采购、验收、贮存、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以下是文件是引用的文件:
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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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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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881-2013(现行有效)
GB 14881-2025(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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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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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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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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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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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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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99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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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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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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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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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5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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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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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7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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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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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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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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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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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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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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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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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3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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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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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0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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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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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0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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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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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术语和定义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是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SSOP(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卫生标准操作程序,是为保证达到GMP要求而制定的清洁卫生操作程序。
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识别、评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系统方法。
CCP(Critical Control Point):关键控制点,指能将食品安全危害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控制点。
交叉污染:通过原料、人员、设备、工器具、环境等途径将污染物转移到食品上的过程。
清洁消毒(CIP):原位清洗(Cleaning In Place),指在不拆卸设备的情况下对设备内部进行自动清洗和消毒。
冷链: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终端,产品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的物流系统。
批次:在同一生产周期中,采用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在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
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食品接触面: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设备、工器具、容器、包装材料和人员的手等。
二、厂房与设施要求
1、选址与环境
选址要求:厂区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雾、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厂区周围应保持清洁,路面应硬化,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堆放。
厂区应远离垃圾场、畜牧场、化工厂、医院等污染源,距离≥500m。
厂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不得种植散发异味的植物。
2、厂区布局
厂区应按功能分区: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有明显界限。
生产区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污染,缩短物料流转距离。
人流、物流通道应分开设置,避免交叉。
废弃物通道应与产品通道分开,有专用出口。
厂区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更衣室、洗手消毒设施、卫生间等。
3、车间布局与分区
生产车间应按清洁度分为三个区域:
清洁区:清洁作业区:内包装区、冷加工区、即食食品加工区等。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万级或以上。
准清洁区:准清洁作业区:热加工区、调配区、成型区等。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或以上。
一般区:一般作业区:原料处理区、外包装区、仓储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设置缓冲间或传递窗,人员进出应经更衣室、洗手消毒、风淋室。
不同区域的人员、工器具、物料不得混用。
4、车间建筑结构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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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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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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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无裂缝、防滑、耐腐蚀、易清洗消毒,坡度1%~2%,有排水设施,与墙壁交接处应弧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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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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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色、无毒、防水、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消毒,墙角、墙地交接处应弧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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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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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色、无毒、防水、防霉、不易脱落,有适当坡度,不积水、不结露、不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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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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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严密,门内侧应有弧度或斜面,窗户应有纱窗,清洁区不得设置活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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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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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排风设施完善,进风口应有过滤装置,排风口应有防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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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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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工作面≥220lux,检验区域≥540lux,灯具应有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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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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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沟排水,沟底有坡度,不积水,出口有防鼠网和防臭装置,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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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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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工艺要求设定,应有温湿度监控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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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风与空气净化
清洁区和准清洁区应安装空气净化设备,保持空气洁净度。
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进风应经过初效、中效过滤。
清洁区应保持微正压(5~10Pa),防止外部空气倒灌。
排风方向应从清洁区流向一般区,不得反向流动。
空调系统应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定期更换。
每月应进行空气沉降菌检测,菌落总数≤100CFU/皿・30min。
6、供水与排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生产用水应定期检测(每年至少1次),并有检测报告存档。
非生产用水(消防水等)管道应与生产用水管道分开,有明显标识,不得与生产用水管道连接。
排水系统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排水沟应有坡度,不积水。
排水出口应安装防鼠网和防臭装置。
7、照明设施
工作面照度≥220lux,检验区域≥540lux。
灯具应安装在天花板或墙壁上,不得悬挂在生产线正上方。
灯具应有防护罩,防止破损污染食品。
照明设施应定期清洁,保持清洁明亮。
8、防鼠、防蝇、防虫设施
厂区出入口应设置挡鼠板(高度≥60cm)。
车间出入口应设置风幕机或自动门。
排水出口、通风口应安装防鼠网(孔径≤6mm)。
车间入口应设置粘蝇板或灭蝇灯(高度1.8~2.0m)。
不得在生产车间内使用杀虫剂,应使用物理防治方法。
应定期检查防虫防鼠设施的有效性,并有记录。
应定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虫害防治,并保留服务记录。
三、设备与工器具要求
1、设备材料要求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设备、管道、容器和工器具应使用食品级材料。
推荐使用:SUS304或SUS316L不锈钢、食品级塑料、食品级橡胶、食品级陶瓷。
不得使用含铅、含镉等有毒有害材料。
设备表面应光滑、无死角、易清洗消毒。
设备应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2、设备管理要求
设备应建立台账,记录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启用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应制定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执行。
直接接触食品的部位应使用食品级润滑剂(H1级)。
设备维修后应进行清洗消毒,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维修人员进入清洁区应遵守人员卫生要求。
报废设备应及时清除出厂,不得在车间内长期存放。
3、设备清洗消毒
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生产结束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CIP清洗程序(适用于管道和密闭设备):预冲洗(热水60~70℃)→ 碱洗(1.5%NaOH,70~80℃,20min)→ 水洗(常温水)→ 酸洗(1.0%HNO₃,60~70℃,15min)→ 水洗(常温水)→ 消毒(含氯消毒剂或热水90℃以上,15min)→ 终洗(纯水)→ 验证。
COP清洗程序(适用于可拆卸设备):拆卸 → 预冲洗 → 浸泡清洗 → 刷洗 → 冲洗 → 消毒 → 干燥 → 组装。
清洗消毒后应进行ATP检测或涂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长期停用的设备使用前应重新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用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不得与食品原料混放。
4、计量器具管理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
其他计量器具应定期校准,确保准确性。
计量器具应建立台账,记录编号、名称、规格、检定/校准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计量器具损坏或失准应立即停用,并重新检定/校准。
四、人员卫生要求
1、健康管理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到期前30天应进行体检换证。
每日上岗前应进行晨检,测量体温并记录。
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消化道传染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呼吸道及皮肤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发热、腹泻、呕吐、咽喉痛等症状。
员工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离岗,痊愈后方可返岗。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体检结果、晨检记录等。
2、个人卫生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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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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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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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整洁,每天更换或清洗消毒,不同区域工作服颜色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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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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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包裹头发,不得露出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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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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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清洁区和准清洁区必须佩戴,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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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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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触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食品级手套,定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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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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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工作鞋,进入车间前应经鞋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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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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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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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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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佩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手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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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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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浓烈香水和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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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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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车间内饮食、吸烟、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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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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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后应洗手消毒,工作服不得带入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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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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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有伤口时应包扎并佩戴手套,伤口化脓应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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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洗手消毒程序
进入车间前、如厕后、处理废弃物后、接触不洁物品后必须洗手消毒。
标准洗手消毒程序:
用温水湿润双手。
取适量洗手液搓洗至少10秒(手心、手背、指缝、指尖、手腕)。
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用消毒液浸泡或喷洒消毒(含氯消毒剂50~100ppm,作用30秒)。
用热风干手器或一次性纸巾干手。
4、更衣程序
人员进入车间应经更衣室按顺序穿戴:
脱去个人外衣、鞋子 → 换上工作鞋 → 穿工作服 → 戴帽子 → 戴口罩 → 洗手消毒 → 风淋 → 进入车间。
不同区域人员不得串岗,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更衣室应保持清洁,每日清洗消毒,定期紫外线消毒。
更衣室应配备储物柜、镜子、洗手消毒设施等。
五、原辅料管理
1、供应商管理
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评价。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
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应取消供应商资格。
重要原辅料应有备选供应商,避免供应中断。
应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2、原辅料验收
原辅料进厂时应由品控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验收内容: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感官检查、数量核对、温度检查(冷链产品)。
每批原辅料应索取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对重要原辅料应进行入厂检验或定期送第三方检测。
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应拒收,做好记录并通知供应商。
3、原辅料贮存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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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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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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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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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25℃,相对湿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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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地≥10cm,离墙≥30cm,离顶≥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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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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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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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检查温度并记录,先进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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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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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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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检查温度并记录,先进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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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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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存放,通风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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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食品原料,专人管理,有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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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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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干燥、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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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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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遵循先进先出(FIFO)原则。
应定期检查原辅料的有效期,过期原料不得使用。
应定期检查贮存环境的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调整。
4、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账记录。
食品添加剂应有明显标识,不得与食品原料混放。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精确称量,双人复核。
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品种、用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
六、生产过程控制
1、生产计划与排产
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先生产清洁度要求高的产品,后生产清洁度要求低的产品。
含过敏原的产品应集中生产,生产结束后彻底清洗消毒。
不同品种产品之间应有足够的清洁间隔。
生产前应确认设备、工器具已清洗消毒合格。
2、关键工艺参数控制
每道工序应制定操作规程(SOP),明确工艺参数和控制要求。
关键工艺参数应连续监控或定期检测,并有记录。
工艺参数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纠偏措施,必要时停机检查。
工艺参数的变更应经过验证和审批。
3、关键控制点(CCP)管理
应根据HACCP原理确定关键控制点(CCP)。
每个CCP应制定监控计划,包括监控项目、方法、频率、责任人。
CCP监控应连续或定期进行,监控记录应完整保存。
CCP偏离关键限值时应立即采取纠偏措施。
纠偏措施应包括:隔离不合格产品、查找原因、恢复控制、记录报告。
4、防止交叉污染
生熟分区:原料处理区与成品包装区严格分开。
人员管理:不同区域人员不得串岗,进出应经更衣、洗手消毒。
工器具管理:不同区域工器具应分开使用,有明显标识,不得混用。
物料传递:原料进入清洁区应经传递窗或缓冲间,外包装应清洁或去除。
废弃物管理:废弃物应及时清理,经专用通道运出,不得与产品通道交叉。
空气流向:空气应从清洁区流向一般区,保持微正压。
5、过敏原管理
应识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过敏原(GB 7718规定的8大类)。
含过敏原的产品应专区生产,生产结束后彻底清洗消毒。
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先生产不含过敏原的产品,后生产含过敏原的产品。
产品标签应按GB 7718要求标注过敏原信息。
应建立过敏原管理制度和程序。
6、产品追溯
每批产品应有唯一的批号,批号编码规则应明确。
批号应包含生产日期、生产线号、班次等信息。
应建立从原料到成品的完整追溯链。
追溯信息包括:原料批号、生产过程记录、检验记录、包装记录、入库记录、出库记录、销售记录。
应定期进行追溯演练,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
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满后不少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7、不合格品控制
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有明显标识。
不合格品应经评审后处置,处置方式:返工、降级使用、报废等。
返工产品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报废产品应有专人监督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应建立不合格品台账,记录不合格原因、数量、处置方式等。
七、产品检验
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微生物指标、标签标识。
出厂检验应由品控部负责,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的全面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时。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3、组批与抽样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出厂检验抽样:每批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和留样样分别抽取。
抽样应在成品库中进行,抽样工具应清洁、干燥。
样品应贴标签,标明产品名称、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等信息。
4、判定规则
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理化指标或感官指标不合格可加倍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5、留样管理
每批产品应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8件。
留样条件应符合产品贮存条件要求。
留样期限:保质期满后3个月。
留样期间应定期观察留样的变化,并有记录。
八、包装与标签
1、包装材料要求
食品接触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系列标准的规定。
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回收废料。
包装材料入库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包装材料应分类存放,防潮、防尘、防污染。
2、产品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产品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应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
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营养成分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致敏物质提示(含有GB 7718规定的8大类过敏原时)
转基因标识(如使用转基因原料)
3、包装操作
包装应在清洁区进行,包装环境应符合产品要求。
包装前应检查包装材料是否清洁、完好。
包装后应检查封口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正确。
包装过程中应防止异物混入。
九、贮存与运输
1、成品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内。
冷藏产品应贮存在0~4℃的冷库中。
冷冻产品应贮存在≤-18℃的冷冻库中。
冷库温度应24小时连续监控,每日记录至少2次。
冷库应定期除霜、清洗消毒。
产品应离地≥10cm,离墙≥30cm,离顶≥50cm。
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应遵循先进先出(FIFO)的原则。
2、产品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
冷藏产品应使用冷藏车运输,车厢温度0~4℃。
冷冻产品应使用冷藏车运输,车厢温度≤-18℃。
运输过程中应连续监控温度,温度异常时应采取措施。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运输前应检查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状况。
十、追溯与召回
1、产品追溯
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追溯信息应完整、准确、可追溯。
应定期进行追溯演练,验证追溯体系的有效性。
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满后不少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2、产品召回
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召回程序:召回分级:
一级召回: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健康危害或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
二级召回:食用后可能导致一般健康危害的。应在48小时内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
三级召回: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在72小时内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
召回程序:发现问题 → 评估风险 → 决定召回 → 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 → 召回产品 → 分析原因 → 整改 → 报告监管部门。
召回产品应隔离存放,标识清楚,按相关规定处置。
召回记录应完整保存,包括召回数量、去向、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十一、文件与记录管理
1、文件管理
本文件为受控文件,由品控部统一编号、发放、回收。
文件变更应经编制、审核、批准,变更后的文件应重新发放。
作废文件应收回销毁,防止误用。
文件应定期评审(每年至少一次),确保适宜性和有效性。
外来文件(法规、标准等)应定期更新,确保使用最新版本。
2、记录管理
生产过程应建立完整的记录体系,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
记录应由操作人员填写,不得涂改、伪造。
记录如需更正,应划线更正并签名注明日期。
记录应定期归档,妥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满后不少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电子记录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主要记录清单
记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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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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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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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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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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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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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入库/出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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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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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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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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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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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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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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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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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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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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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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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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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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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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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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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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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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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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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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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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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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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入库/出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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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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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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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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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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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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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健康/晨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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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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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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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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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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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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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记录
|
每次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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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记录
|
每次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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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害控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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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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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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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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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
2年
|
内审记录
|
每年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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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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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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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培训与考核
1、培训要求
所有员工上岗前应进行GMP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和GMP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应包括:GMP基本要求、人员卫生、岗位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意识。
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的GMP和操作规程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如锅炉操作、叉车操作等)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GB 14881等)。
GMP基本要求和公司GMP文件。
人员卫生要求(洗手消毒、更衣程序、健康管理)。
岗位操作规程(SOP)。
CCP监控和纠偏措施。
清洁消毒程序。
过敏原管理。
产品追溯和召回。
应急预案。
3、培训考核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考核方式:笔试、实操、口头提问。
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直至合格。
培训记录应完整保存。
十三、自查与持续改进
1、日常自查
各岗位每日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品控部每周应对车间GMP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不符合项应立即整改,并记录。
2、定期自查
品控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全面的GMP自查。
自查内容:厂房设施、设备工器具、人员卫生、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文件记录等。
自查结果应形成报告,不符合项应制定整改计划。
整改计划应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3、内部审核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审核。
内审应由经过培训的审核员进行,审核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内审报告应提交管理层评审。
4、管理评审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评审内容:GMP执行情况、自查结果、内审结果、客户投诉、产品召回、持续改进措施。
管理评审应形成记录,制定改进计划。
5、持续改进
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生产过程和管理方法。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应关注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适时更新GMP文件。
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
十四、应急预案
1、应急情况分类
食品安全事故: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异物混入等。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
设备故障:停电、停水、设备损坏等。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等。
2、应急响应程序
发现应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态。
隔离受影响产品,防止流入市场。
必要时报告监管部门。
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验证整改效果,恢复正常生产。
3、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演练后应进行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记录应保存。
十五、GMP检查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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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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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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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
厂区环境清洁,无污染源
|
□合格 □不合格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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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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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风险
|
□合格 □不合格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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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
地面、墙壁、天花板完好、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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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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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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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充足,灯具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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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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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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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良好,空气净化达标
|
□合格 □不合格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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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
防鼠防蝇防虫设施完好有效
|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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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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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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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台账完整,维护保养按计划执行
|
□合格 □不合格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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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工器具
|
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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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工器具
|
计量器具在校验有效期内
|
□合格 □不合格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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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
|
员工健康证明有效
|
□合格 □不合格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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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
|
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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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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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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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消毒程序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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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13
|
人员卫生
|
更衣程序执行到位
|
□合格 □不合格
|
14
|
原辅料管理
|
原辅料验收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15
|
原辅料管理
|
原辅料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16
|
原辅料管理
|
食品添加剂管理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17
|
生产过程
|
工艺参数控制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18
|
生产过程
|
CCP监控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19
|
生产过程
|
防止交叉污染措施有效
|
□合格 □不合格
|
20
|
生产过程
|
过敏原管理措施有效
|
□合格 □不合格
|
21
|
产品检验
|
出厂检验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22
|
产品检验
|
留样管理规范
|
□合格 □不合格
|
23
|
包装与标签
|
包装材料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24
|
包装与标签
|
产品标签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25
|
贮存与运输
|
成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26
|
贮存与运输
|
运输车辆清洁、温度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27
|
文件与记录
|
文件受控,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28
|
文件与记录
|
记录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29
|
培训
|
培训计划执行到位
|
□合格 □不合格
|
30
|
培训
|
培训记录完整
|
□合格 □不合格
|
十六、食品接触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质
|
用途
|
符合标准
|
供应商
|
检验状态
|
输送带
|
SUS304+食品级PU
|
输送
|
GB 4806.7
|
|
□合格
|
管道
|
SUS316L
|
物料输送
|
GB 4806.9
|
|
□合格
|
储罐
|
SUS316L
|
贮存
|
GB 4806.9
|
|
□合格
|
工器具
|
SUS304
|
操作工具
|
GB 4806.9
|
|
□合格
|
内包装袋
|
食品级PE
|
产品内包装
|
GB 4806.7
|
|
□合格
|
外包装箱
|
瓦楞纸
|
产品外包装
|
GB/T 6543
|
|
□合格
|
密封件
|
食品级硅胶
|
设备密封
|
GB 4806.11
|
|
□合格
|
手套
|
食品级PE/乳胶
|
操作人员防护
|
GB 4806.7
|
|
□合格
|
十七、清洁消毒剂清单
名称
|
用途
|
浓度
|
使用方法
|
贮存要求
|
氢氧化钠(NaOH)
|
CIP碱洗
|
1.5~2.0%
|
70~80℃循环清洗
|
干燥通风,远离酸类
|
硝酸(HNO₃)
|
CIP酸洗
|
1.0~1.5%
|
60~70℃循环清洗
|
干燥通风,远离碱类
|
含氯消毒剂
|
设备/环境消毒
|
50~200ppm
|
浸泡或喷洒,作用30s
|
避光、阴凉、密封
|
75%酒精
|
手部/表面消毒
|
直接使用
|
擦拭或喷洒
|
阴凉、远离火源
|
季铵盐类消毒剂
|
设备/环境消毒
|
按说明书
|
浸泡或喷洒
|
阴凉、干燥
|
洗手液
|
手部清洁
|
适量
|
搓洗20秒后冲洗
|
常温、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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