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
质量管理
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新标3.16号实施,新规有哪些重点?
2026-03-04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31661-2025)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调制肉制品(又称调理肉制品)制定的专项生产卫生标准。该标准覆盖从原辅料采购到贮存运输的全流程,重点突出温度控制、微生物防控、交叉污染预防等关键环节。

 

  以下是新规的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对象: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制加工、冷却或冻结、包装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产品分类:明确分为冷藏调制肉制品和冷冻调制肉制品。

 

二、厂房与车间布局

 

  必须按工艺流程设置独立区域,包括:

 

  解冻间、分割(切)间等预处理车间

 

  腌制间、成型间、热加工间等调制加工区

 

  冷却间、冻结间、内/外包装间

 

  原辅料入口与半成品、成品出口必须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关键生产过程控制

 

  解冻:

 

  中心温度 ≤ 4℃;推荐使用流动水清洗辅料。

 

  腌制/滚揉:

 

  环境温度 ≤ 4℃

 

  滚揉后产品中心温度 ≤ 12℃。

 

  热处理:

 

  严格控制温度与时间,确保杀菌效果;热处理后需尽快冷却。

 

  冷却/冻结:

 

  冷藏产品:中心温度 ≤ 4℃(环境 0℃~4℃)

 

  冷冻产品:中心温度 ≤ -18℃(冻结环境 ≤ -23℃)。

 

四、微生物污染防控(重点强化)

 

  监控重点:

 

  食品接触表面(如设备、工器具)

 

  排水设施(易滋生李斯特菌)

 

  人员手部/手套

 

  生产线末端待包装产品

 

  指示菌组合:

 

  常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冷藏产品:必须监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含生配料或冷链产品:增加沙门氏菌监控

 

  清洁消毒要求:

 

  每次班前/班后清洁后,必须对食品接触面进行微生物检测

 

  高风险区(如手部、排水口)建议每周至少1次,旺季可每日1次。

 

五、贮存与运输

 

  冷藏产品:

 

  贮存与运输温度均需控制在 0℃~4℃

 

  冷冻产品:

 

  贮存温度 ≤ -18℃,运输厢体预冷至 ≤ 10℃后装载,运输中保持 ≤ -18℃。

 

六、其他重要要求

 

  原料验收:

 

  畜禽肉需提供检疫证明,猪肉还需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进口产品需入境货物证明。

 

  添加剂使用:

 

  必须符合《GB 2760-202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复配添加剂需建立称量复核制度。

 

  污染控制:

 

  鼓励实施HACCP体系,并针对熏制、煎炸等工艺控制苯并芘、杂环胺等化学污染物。

 

  该标准实施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企业应尽快对照标准修订SOP、升级温控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合规。

质量提升  认证辅导   SC咨询 

供方审核  企标备案  风险排查

质量客服食品小Q:18905354660(微信同号)

点击查看更多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页版
©2008- 2021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1
联系电话:0535-673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