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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技术
实验资料管理及审核制度
2024-04-17  
 1.资料管理制度
 

1.1 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

 

1.2 各类检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规范整理,归档保存备查,并按规定进行评定汇总。

 

1.3 试验委托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间,以备查对。

 

1.4 各类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

 

1.5 技术资料入库应办理交接手续;实验人员如需借阅资料,应办理有关手续,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实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实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

 

2.审核制度  

 

2.1 实验人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实验人员对此负责。

 

2.2 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2.3 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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