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牧发〔2024〕13号)
2024-04-18 14:24  点击:480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牧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2024-04-16
生效日期:2024-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农牧发〔2024〕13号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届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77号)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 (农牧发〔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