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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2019-07-31 15:20  点击:543
发布单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发布日期:2002-03-29
生效日期:2002-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公布)
 
    全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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