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中心
法规
标准
论坛
生产
质量
检验
仪器
图库
文库
知识堂
专利
商务
人才
会展
培训
国家法规
国外法规
地方法规
其他法规
法规动态
法规解读
法规草案
法规专题
输入关键词搜索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日本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产地证明签发机构签章样章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7〕1066号)
2017-08-22 10:14 点击:2911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函〔2017〕1066号
发布日期:
2017-08-16
生效日期:
2017-08-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文件见附件
质检办食函〔2017〕 1066号
附件日本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签章更新内容
下一篇: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从蒙古国进口屠宰羊事宜的函(质检办动函[2017]1046号)
上一篇: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辽食药监办餐〔2017〕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