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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向新西兰出口新鲜洋葱植物卫生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45号)
2017-06-22 11:11  点击:1139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45号
发布日期:2017-06-13
生效日期:2017-06-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经质检总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友好协商,已就中国输新新鲜洋葱的植物卫生要求达成一致,符合《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见附件)的中国新鲜洋葱可以向新西兰出口。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
 
  2.    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参考译文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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