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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7〕43号)
2017-01-24 17:08  点击:2284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质检监函〔2017〕43号
发布日期:2017-01-22
生效日期:2017-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按照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在总结《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6年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等情况,科学确定产品风险等级,总局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目录》内容制定本区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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