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璧山区大罗粮油店销售的去皮芋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慕宇茗水果店销售的泰国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昌元街道顺恩日用百货经营部销售的原味香肠,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去皮的蔬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在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诱惑红,别名艳红、阿落拉红,属于合成着色剂,在食品工业中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诱惑红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诱惑红。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发、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