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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技术
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2024-08-19  
 
01
稀释度的选择

 


液体样品可直接取原液进行检验;固体或者半固体则必须依据检验经验,选取1-3个适宜稀释度进行检验(一般样品选取1:10,1:100,1:1000三个稀释度进行检验。若遇到不常做的样品,可适当延长稀释度至1:10000甚至更大)。


 


02
空白实验

 


分别吸取1mL灭菌生理盐水到平皿中做空白对照,若空白有菌落生长则该实验无效。



 


03
培养基的倾注

 


根据对样品污染情况的估计,若样品有表面蔓延生长的可能性,则待第一次倾注的琼脂凝固后,可在表面再覆盖一层琼脂以避免菌落蔓延而难以计数。



 


04
菌落总数的计算

 


本标准的难点在于菌落计数及计算。


 



1)菌落计数时,从低稀释度的平板开始计数。若所有平板上的菌落数均小于30CFU,则需计数所有平板上的菌落数,但仅采用最接近30CFU的两个平板的菌落数来计算最终菌落数。


 


以固体样品为例,菌落数选取、计算过程及结果修约如下:

 





 



2)当第一稀释梯度一个板上菌落数高于30,另一个低于30,则依据标准应当以介于30-300之间的菌落数作为该稀释梯度的菌落数。



 


以固体样品为例,菌落数选取、计算过程及结果修约如下:

 





 



3)若所有平板上的菌落数均大于30CFU,则只计数30-300CFU之间的平板上的菌落数,并采用这些数据,依据标准中给出的公式,进行最终菌落总数的计算,此时将大于300CFU的记为“多不可计”,以TNTC表示。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都大于300,则不能所有都记为TNTC,必须将最高稀释度的两个平板上的菌落数逐一的计数,再计算平均数,该平均数为该梯度的菌落总数,其余平板上的菌落数可记为TNTC。



 


以固体样品为例,菌落数选取、计算过程及结果修约如下:


 





 


5)若所有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


 





注意:最低稀释度的选择对结果存在较大的影响。如:某样品经多次检验后发现菌落总数较高,检验人员在梯度稀释后取1:1000,1:10000,1:100000三个梯度的稀释液倾注平板,最终所有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计算结果为<1000CFU/mL。若选取1:10,1:100,1:1000三个梯度的稀释液倾注平板,均无菌生长,则最终结果为<10CFU/mL。

 


6)最低稀释度两个平板只有一个平板上长了1个菌落,若为固体样品且本次检验的最低稀释倍数为1:10,此时计算过称为(1+0)/2×10=5,由于默认固体样品的最小检出量为10CFU,固本次检验的菌落总数结果为10CFU。

 


注意:对于该情况,一直存在争议,不同的检验人员可能做法不一,有人保留为5CFU,有人保留为10CFU,并无固定做法,建议实验室保持一贯做法,不要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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