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试验及监测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等,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对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非法使用农药意义重大。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标准编号。根据《关于印发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0〕640号)的规定,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与规程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复审、解释、跟踪评价、档案、制修订经费的管理等。
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GB 2763先后发布了2012版、2014版、2016版、2018增补版、2019版、2021版,涵盖的农药从322种增加到5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从2293项增加到10092项,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中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的目标任务。
限量标准的实施离不开与之相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的支撑。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农业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6年第16号公告,首次推出106项23200系列检测方法标准,23200系列标准包容性强,一般都是针对食品大类制定的检测方法,将作为食品中农药残留的主打检测方法标准,截至2021年8月,共计发布该系列标准120项。
2.2021版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2021版GB2763制定了覆盖13大类农产品的1009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图1)。既包括了可食用初级农产品也包括了部分加工食品,加工食品主要包括成品粮、植物油、干制水果、干制蔬菜、坚果与籽类、饮料类、调味料以及动物源性食品等。其中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约占56%,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图 1 2021版标准中涉及食品类别及限量数量
农药品种达564个。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对于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按照检测方法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测定的最低水平来设定限量,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的制定,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新增和修订部分食品类别。2021版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葵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菊花、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种食品名称,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
推荐194个配套检测方法标准。2021版对同一农药、同类基质推荐了多个检测方法,并指出可以在配套检测方法中选择满足检测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这明确了检测机构应针对农药(含代谢物)和基质从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中确认并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同时,规范性引用文件部分提到“在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3200系列同样适用于相应参数的检测”,是指在GB 2763-2021之后发布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GB 23200系列,即使在GB 2763-2021文本中未列出,也可以作为相应农药和食品的配套检测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建立配套检测方法的动态机制,仅适用于GB 23200系列方法标准。该项说明明确了衔接机制,提高了新制定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时效性。
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实际应用
1)相关术语的理解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ADI是指人类终生每日摄入某物质,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危害健康的估计量,ADI值是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重要毒理学依据,这个ADI值也并非固定不变的,随着研究资料的不断完善,ADI值也会相应进行修订。例如,2021版就修订了4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
正式限量和临时限量。正式限量,为在我国获得注册,试验数据满足膳食风险评估需求,且检测方法配套时制定的限量;但是当每日允许摄入量是临时值,缺少规范残留试验数据、没有完整毒理学结论或膳食消费数据以及没有检测方法等情况出现时,就会制定临时限量。事实上,2021版中正式限量标准也存在无检测方法的情况,农药残留限量检测方法标准缺失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组限量。2021版中含食品组限量1453项,组限量是对于一类食品制定的限量,适用于同组的所有食品,组限量的制定使得市场监测覆盖面更宽。
2)标准附录A的应用
标准附录A列出了适用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分类,也包含了并未制定限量标准的一些食品类别,查找某个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需要注意,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例如,在GB 2763中查找花生油所有农药限量指标的时候,不仅仅要查找有花生油限量的农药,还要查找有植物油和油脂限量的农药。
附录A同时规定了测定部位,在实际残留限量的检测中,必须根据规定的测定部位进行采样,使得采样部位保持一致性,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具体采样方法参照NY/T 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
3)实验室扩项(变更)
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增加了GB 23200.116等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SN 0654和SN/T 1605两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和GB 23200.7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跣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检测方法标准;2021版GB 2763发布的同时发布了4项23200系列标准也可以用于新版农药残留限量的测定。
针对检测方法的新增、修订和删除,相关实验室可能需要进行实验室认可扩项(变更)复评。需要注意研读检测方法标准,梳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标准样品、有毒物质等;编写扩项申请材料,包括实验试剂仪器自查表、人员表、扩项项目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扩项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等。
4)2021版查询数据库
对于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使用,考虑到标准数据量大,食品层级设置等因素,食品伙伴网开发了“GB 2763-2021农药限量查询”数据库,包括了食品类别查询、农药查询,可以快速检索到某一食品的所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或某一农药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
小结
2021版对成品粮、植物油、干制水果、干制蔬菜、坚果与籽类、饮料类、调味料以及动物源性食品直接制定了限量标准,对于2021版没有规定农残限量的很多加工食品,相关企业需要从原材料比如食用农产品来进行农残的控制。而且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一直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例如近期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又发布了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征求意见,因此建议各相关食品企业注意产品及原材料农残超标风险控制,及时关注农药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和农药禁限用公告。食品伙伴网也将持续及时通报相关标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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