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规章进行了梳理,拟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1月2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修订公开征集意见”。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路,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修订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