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cj4496回答:
- 2009-11-16 16:41
现做现卖的应该归工商管理,
- lcj4496回答:
- 2009-10-16 14:50
目前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 lirnp1回答:
- 2009-08-23 19:21
QS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现场加工这个概念不是很明确的。是否办理QS认证主要看销售。如果是现做现卖,从现在的法律要求看是不需要进行QS认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如果是现做,然后在当地乡镇级政府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可以做为小作坊暂时存在,如果是现做,然后销售到上述区域外的地区或者是销售到超市的,就必须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相关审查细则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者经营许可,如果是食品摊贩,则授权省级人大制定相关法规进行管理,目前各地尚未有相关法规出台。但是,做为食品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应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at_20080115回答:
- 2008-10-05 05:51
不需要
- evmiao回答:
- 2008-06-27 17:07
现场加工应该不要
- 天书回答:
- 2008-03-11 19:16
不需要,你这是来料加工,现制现售。
- xuexiyixia回答:
- 2008-02-22 10:03
不需要,QS管理只针对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自产自销的小作坊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