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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农药混用时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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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混用应遵循原则

农民在使用农药时,为了节省打药用工,常常一药多用,把几种农药混合使用。在混用农药时,应该了解每种农药的性质以及农药之间混用的可能性,否则容易降低药效甚至产生药害。下面介绍一些农药混用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大家参考为鉴。

  1.混用品种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水解、碱解、酸解或氧化还原反应等),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也不影响药剂的物理性状(如乳化性、悬浮率降低等)。例如,多数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粉剂不能与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混用。

  2.不同品种混用后,不能使作物产生药害。例如,有机磷杀虫剂与敌稗混用后,会使水稻产生药害,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混用,易使作物产生药害。

  3.农药混合后,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

  4. 混用要合理。包括本种间搭配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草能即可防除,再用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属于混配不合理,既不增效,也不扩大防治范围,棍用没有必要。农药混用是为了省工省时,提高经济效益,如制成混剂后,追加成本很大,是不能允许的。

  5.注意农药品种间的拮抗作用,保证混用的效果,如苯达松与拿捕净混用因拮抗作用而降低对禾本科杂草的防效。

 

 

药合理混配,可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提高药效,降低毒性,减缓害虫的抗药性。在混配农药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2、不能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

  3、价格要合理,农药混用除了省工、省时外,还应比单用成本低;

  4、注意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
在保护地蔬菜生产中,菜农为节省劳动力和增加使用效果,常常将两种或几种农药混合使用。这种混配农药在配制过程中应掌握一些原则和方法,不能随便乱来,否则会事与愿违。1、先试验后使用 几种农药混合到一起,有的就可能产生化学反应,生成有害物质。另外,混合后的药液浓度明显增大,对蔬菜是否有危害,配合的药剂浓度是否适合等,这些都应先进行试验,再应用于蔬菜生产。2、尽可能选用相同剂型的药剂,比如都是可湿性粉剂或都是乳油等。3、如果需要多种剂型的农药混合使用时,须按着微肥→可湿性粉剂→胶悬剂→水剂→乳油的先后顺序依次将药剂放入水中,待前一种药剂溶解后再放入另一种药剂,切莫将几种药剂一块加入后再进行搅拌。4、要随配随用,使用中要不断地搅拌或振动,防止出现沉淀或分离。本文来自: 富农网(www.d288.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enda.d288.com/147/3835.htm


 

 

一是农药混配顺序要准确。

    多数菜农在混配农药时,不知道应该先加哪一种药剂。有时候先加入叶面肥,有时候又先加入乳油,有时候先加入可湿性粉剂,拿起哪种加哪种,这是不合理的。上述事例就是因为这样出现的沉淀。

    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的顺序通常为:叶面肥、可湿性粉剂、悬浮剂、水剂、乳油依次加入,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二是先加水后加药,进行二次稀释。

    目前,还有很多菜农混配农药时,是将农药全部加入喷雾器内,然后再兑水稀释,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农药的混配,并不是简简单单兑在一起就可以了。混配时,可以先在喷雾器中加入大半桶水,加入第一种农药后混匀;然后,将剩下的农药用一个塑料瓶先进行稀释,稀释好后倒入喷雾器中,混匀,以此类推。

    三是配药后立即喷用。

    很多时候,菜农一般先在家里兑好药剂,然后运到棚内喷药,多的时候药剂已经配制了数个小时。药液虽然在刚配时没有反应,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久置,否则容易产生缓慢反应,使药效逐步降低。

    另外,菜农在不知道农药能不能混用时,最好先进行小面积试验。不仅要看配制时有没有反应,还要看用上后会不会产生药害。

(醉霜)


农药混配有一定的规律



化学变化各种农药都有一定的化学性质,在农药复配混用时,如果化学性质不同的农药复配混用时,有的会发生化学变化。根据其对生物的作用,化学变化可分成有益和有害两种,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降低对温血动物的毒性,减轻药害或增加一些其它有益特性的化学变化就是有益的。但是这种情况是少数的,多数是降低药效,增加毒性和药害。在农药混用时应尽量避免不良的化学反应,不同的农药有不同的化学性能,因而了解各类农药可能发生的化学变化,对考虑农药的复配混用是很必要的。

  有机磷农药大多数具有酸性,在碱性条件下不稳定,容易分解生成无生物活性的物质,失去防治效果。如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杀螟松、马拉硫磷、乐果等杀虫剂及稻瘟净、异稻瘟净等杀菌剂,都不能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   与此相反,八甲磷在碱性介质中稳定,在酸性介质中反而容易分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一样,遇碱容易分解失效,不宜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

  在有机硫类杀菌剂中,二硫代氨基甲酸衍生物如代森锌、福美锌、福美双等,虽然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在强碱性条件下亦分解失效,不宜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

  含三氯甲硫基本的杀菌剂克菌丹和灭菌丹,虽然强碱性也能使其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但通常是比较稳定的。因此它们的复配混用范围比较广,尤其含克菌丹的混剂数量较大。

  内吸性杀菌剂如多菌灵、硫菌灵、三环唑等,都有一定的稳定性,适合与许多保护性杀菌剂混用。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如2,4―D等化学性质一般比较稳定,与含金属元素的药剂混用能生成盐,但是一般不会使药效显著降低,在除草剂中含有金属元素的药剂很少,因而其复配混用范围也比较广。

  植物性农药性质比较复杂,一般与有机合成的药剂复配混用时不起多大的化学作用,对药剂的效果影响不大。在各类农药复配混用中,最容易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药效,出现药害的是无机农药。在无机农药中,碱性农药和含金属元素的农药最多,它们在复配混用中最容易使其它农药分解失效,或产生药害。因而,两种或几种农药是否适于复配混用,必须通过试验加以证实。物理变化农药复配首先应注意到物理性能是否发生变化。农药复配混用后的物理变化无非有三种情况。

  (1)农药复配混用后,物理性能基本不发生变化,保持原来制剂所具有的物理性能。因而不会影响防治效果,也不致发生药害,这样的制剂是可以考虑复配混用的。

  (2)农药复配后改善了制剂的物理性能,提高了药剂的防治效果。如敌稗和杀草丹混配的乳油不容易出现结晶,乳化性能好,从而提高了药效。

  (3)农药复配后出现了不良的物理变化,如乳油的破乳;各种制剂的分散性不良;可湿性粉剂悬浮性降低;絮结或沉淀等,使药剂失去原来良好的物理性能,降低防效,甚至可能会出现药害。加合与增效两种或几种农药混配在一起,对于生物(包括防治对象,被保护对象、人畜等)的作用有可能增强。

  (1)加合作用复配混用农药对同一种生物的毒力与组成该混剂的各种药剂单用的毒力之和相等时的联合作用就属于加合作用,也就是相加作用。如西维因和灭杀威1Η1复配混剂,对抗性黑尾叶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般来说,化学结构相似,作用机制相同的农药复配在一起,多数表现出加合作用。由于速效性、残留活性、杀卵活性、生物活性谱以及价格等方面的差异,某些药剂复配在一起后,毒力测定结果虽然表现加合作用,但能在这些性能上取长补短,是有实用价值的。如西维因―速灭粉剂,杀螨酯―杀螨醇可湿性粉剂等。

  (2)增效或增毒作用混合药剂对同一种生物的毒力比组成该混剂各药剂单剂的毒力之和大时,其联合作用就属增效作用,这种增效作用随配比的改变而变化。例如苯硫磷、稻瘟净等对分解马拉硫磷的羧酸酯有很高的抑制作用,使之对生物的毒性得以加强。又如除草剂敌稗或灭草灵与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复配混用时加重水稻的药害程度;地亚农与灭螨猛和乳油类药剂混用对苹果树产生药害;敌菌丹和乳油类药剂混用对柑桔树产生药害;多果定与乳油类药剂混用加重对梨树的药害。

  一般来讲,单独施用易出现药害的药剂与乳油药剂混用,加重药害。拮抗作用复配混剂对同一种生物的毒力比组成混剂的各药剂单用毒力之和显著低时,称为拮抗作用。拮抗作用表现在防治效果降低,对保护对象表体药害减轻。如禾草灵与2,4―D、二硝基甲酚混用时降低禾草灵对野燕麦的防治效果;多氧霉素和灭瘟素混用,降低多氧霉素对水稻纹枯病的防治效果。拮抗作用在降低对被保护对象的药害方面也有很多例子,如硫酸锌和代森锰混用,可降低代森锰的药害。铜制剂和链霉素混用,减轻链霉素对白菜的药害。氟乐灵―嗪草酮混用降低了嗪草酮对大豆的药害。利用这些拮抗作用,可以扩大药剂的应用范围

  某一混剂对某一防治对象是最佳的,但对另一防治对象就不一定理想。如多菌灵和代森锌混用对葡萄灰霉病有增效作用,对瓜类白粉病只表现加合作用。

  一种混剂对防治对象来说是增效的,对被保护对象不一定增加药害,正因如此,才有可能利用复配农药对不同生物的增效、加合或拮抗作用,筛选出高效而安全的理想药剂,并具有新的特点,而成为一种新的农药。农药的复配混用是复杂的,如果混用不合理,可能出现许多不良后果,造成损失,所以必须提倡合理混用,没有经过全面试验的复配方案不要随便加以推广。

 


科学合理复配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扩大防治对象,延缓抗药性,降低防治成本等优点。农药混用的主要类型有:杀虫剂加增效剂、杀虫剂加杀虫剂、杀菌剂加杀菌剂、除草剂加除草剂等,但切不可任意组合,盲目摘“二合一”,“三合一”,对此应当咨询或查阅有关资料,或坚持先试验后混用的原则,否则适得其反,还可能增加毒性,增加病、虫的抗药性,甚至产生蔬菜药害等不良作用。

 

 

 

 

 

 

 





农药的基本常识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二、农药如何分类

  1.按性质分类 可分为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

  (l)化学农药。又可分为有机农药和无机农药两大类。 有机农药是一类通过人工合成的对有害生物具有杀伤能力和调节其生长发育的有机化合物,如敌敌畏、三氯杀螨醇、粉 锈宁、氟乐灵、毒鼠磷、2,4-D等。无机农药包括天然矿物 在内,可直接用来杀伤有害生物。如硫磺、硫酸铜、磷化锌等。

  (2)微生物农药。这类农药是利用一些对病虫有毒、有杀伤作用的有益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通过一定的方法培养,加工而成的一类药剂,如苏云金杆菌、白僵 菌、核多角体病毒等。

  (3)植物性农药。这是一类以植物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药剂,如鱼藤、烟草、除虫菊等。

  2.按用途分类 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杀鼠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l)杀虫、鼠剂。按其对虫、鼠害的作用方式分为胃毒 剂、触杀剂、熏蒸剂、忌避剂、拒食剂等。

  (2)杀菌剂。按其对病原微生物的作用方式,又分为保 护性杀菌剂、治疗性杀菌剂和铲除剂等。

  (3)除草剂。按其性能和作用方式,又分触杀型和内吸 传导型除草剂等。

  每一种农药都有适宜的防治对象和范围,没有"万能药"。比如杀虫剂只能防治害虫,杀菌剂只能防治病害等。同是杀虫剂又因药剂特性不同,防治害虫的对象也不一样,如胃毒作用较强的杀虫剂一股只对咬食作物茎、叶、根的咀嚼式口器害虫如菜青虫、烟青虫等有效,而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作用不大;同是杀菌剂,有的对真菌性病害有特效,有的对细菌性病害有特效;除草剂中有的对双子叶杂草有效,有的对双子叶杂草作用不明显或不起杀草作用。因此,在选择农药时,先要确定发生什么病、虫草害,确定无误后,再根据所发生的病、虫、草害选择对症的农药。

  3、按剂型分类,可分为老剂型乳油(EC)、悬浮剂(SC)、3、水乳剂既浓乳剂(EW)和微乳剂(ME)、可湿性粉剂(WP)、水性化(又称水基化)剂型及水分散粒剂(WDG)等。

  五、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夏季是各种作物病虫草害的多发季节,也是参与施药人员最多,各种农药使用量最大,最易出现问题的时期,为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目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三、如何选购农药

  选购"放心药"购买农药时做到"四不买",一是无农药标签或标签残缺不全的不买;二是标签上"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标示不全的药不买;三是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不买;四是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药不买。然后根据农药外包装认清农药种类:绿色为除草剂、红色为杀虫剂、黑色为杀菌剂、蓝色为杀鼠剂、黄色为植物生长调节剂。

  四、农药使用注意事项:一是对症下药。农药品种很多,特点不同,应针对防治对象,选用最适合的农药;二是适时用药。用药时间对了,防效才理想。如保护性杀菌剂一定要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芽前除草剂要在作物出芽前使用;三是严格掌握施药量。任何农药均应按推荐用量使用,随意增减易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效;四是施药要均匀周到,不能重喷或漏喷,以保证对作物安全,对病虫草有效;五是合理混用农药,混用后不能增加对人畜的毒性,有效成份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不能增加用药成本等;六是要安全施药。配药、施药要防止农药污染皮肤,禁止夏季中午高温时间喷施高毒农药,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在操作现场要保管好药液、毒谷、毒种等,防止人畜中毒。还应注意剧毒、高毒农药禁止在瓜类、蔬菜、果树等作物上使用,以对消费者安全负责。另外,农药对作物及环境是否安全也须引起注意。

  五、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1.药效很差或产生药害时应及时将药送到农药检测单位检验,如属不合格或伪劣产品,可到工商、消协、技术监督等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2.发生药害及时补救,一是施肥补救,对叶面产生药斑、叶缘枯焦或植株黄化等症状的药害,可增施肥料来减轻药害程度;二是对抑制或干扰植物生长的除草剂药害,可喷洒赤霉素来缓解;三是对一些稻田除草剂药害,适当排灌可减轻药害。3、发生农药中毒事故,要及时采取急救措施或送医院抢救。

  六、农药的运输

  在运输农药的过程中,由于装药的容器破裂、包装不好而泄露或预防措施不佳,就有可能造成农药中毒。在运输农药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运输农药前首先要了解运送的是什么农药,毒性怎样,应注意事项及有关中毒防治知识等,做到会防毒,发生事故会处理。

  2、运输前要检查包装,如发现破损,要改换包装或修补,防止农药渗漏。损坏的药瓶、纸袋要集中保管,统一处理,不能乱扔以免引起人畜中毒。

  3、专车、专船运输,不与食品、饲料、种子和生活用品等混装。

  4、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装车时堆放整齐,重不压轻,标记向外,箱口朝上,放稳扎妥。

  5、装卸和运输人员在工作时要搞好安全防护,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若农药污染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清水冲洗,工作期间不抽烟、不喝水、不吃东西。

  6、运输必须安全、及时、准确。要正确选择路线,时速不宜过快,防止翻车、沉船事故。运输途中时应将车船停靠阴凉处防止曝晒,并离居民区200米以外。要经常检查包装情况、防止散包、破包或破箱、破瓶出现。雨天运输车船上要有防雨设施,避免雨淋。

  7、搬运完毕,运输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搬运人员应及时洗澡、换衣。

  七、农药的储存和保管

  大多数农药为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因药而异,比较复杂。在保存期间各有特殊的要求,应严格按使用保管要求管理.如保存条件不适宜,农药就会变质,失去药效,有时还会发生燃烧式爆炸事故,或造成人畜中毒等。因此,各种农药必须要专门妥善保管,在保管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农药仓库结构要牢固,门窗要严密,库房内要求阴凉、干燥、通风,并有放火防潮的措施,防止受潮、阳光直晒和高温影响。

  2、存放农药的房屋,离粮仓、饲料房、牲畜棚圈要尽可能远一些,防止污染和相互影响,也不宜与化肥同放,因化肥和农药的种类都很多,性质各异,存放一起往往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变质或失效。如碳酸氢铵当气温达到30℃时会分解,释放氨气,氨气在潮湿条件下化合成碱性较强的氢氧化铵,可使遇碱分解的农药降低药效。

  3、存放时的温度不能过高过低,一般在3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温度越高,农药越容易融化、分解、挥发,甚至燃烧爆炸;温度太低对农药也有不利的影响,如有些液体农药,在0℃以下就会结冰,使药效降低。因此,保存农药,夏天要防止高温,冬天要防止低温。

  4、有些农药,如可湿性粉剂等,很易吸潮,吸湿后变成粗壮或硬块,一来施用的时候比较费事,二来会变质失效纸袋包装的农药受潮后容易破裂,不仅不好搬运,还会污染周围环境。

  5、农药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和阳光下,容易挥发和发生氧化作用等,引起质变。一般固体农药要包装严密,液体农药要用有色瓶子或罐子盛装。不管是固体还是液体农药,都不能直接放在阳光下曝晒。

  6、药库或药箱要远离火源,尤其是瓶装农药要严密封口,防止毒气挥发、燃烧和引起人畜中毒等。


 

 

 



科学合理复配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扩大防治对象,延缓抗药性,降低防治成本等优点。农药混用的主要类型有:杀虫剂加增效剂、杀虫剂加杀虫剂、杀菌剂加杀菌剂、除草剂加除草剂等,但切不可任意组合,盲目摘“二合一”,“三合一”,对此应当咨询或查阅有关资料,或坚持先试验后混用的原则,否则适得其反,还可能增加毒性,增加病、虫的抗药性,甚至产生蔬菜药害等不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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