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英文名clenbuteral,属于β-肾上腺类激素,俗称“瘦肉精”或β-兴奋剂。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有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有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发生反应,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心电图示S-T段压低与T波倒置。
2.原有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患者,如有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上述症状更易发生。
3.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引起低血钾,从而导致心律失常。
4.反复使用会产生耐受性,对支气管扩张作用减弱及持续时间缩短。
人类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肝0.25kg以上者,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含“瘦肉精”的食品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老年人的危害更大。
- tuxiaohui回答:
- 2009-12-17 20:39
- fairywaiwai回答:
- 2009-12-09 16:57
。“瘦肉精”在动物的肝、肺、肾、脾等内脏器官中残留量较高。 人摄入残留在食品中的“瘦肉精”,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 吴问立回答:
- 2009-12-09 15:53
“瘦肉精”的化学名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人用药品,医学上称为平喘药或克喘素,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疾病。大剂量用在猪饲料中可以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但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有害。“瘦肉精”在我国已经禁止用于动物饲料中。但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者曾经将其用于生猪饲养过程中,提高瘦肉率,这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使用“瘦肉精”会在动物产品中残留,这种物质的化学性质稳定,一般加热处理方法不能将其破坏,人食入含有大量“瘦肉精”残留的动物产品后,在15―20分钟就会出现头晕、脸色潮红、心跳加速、胸闷、心悸、心慌等症状,对人健康危害极大。“瘦肉精”在动物的肝、肺、肾、脾等内脏器官中残留量较高。 人摄入残留在食品中的“瘦肉精”,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而在台湾,由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瘦肉精,几乎挑出一场政治争端。奇怪的是,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却是合法的。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
瘦肉精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它不是指一种特定的物质,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乙类促效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中国造成中毒的克伦特罗(clenbuterol)和美国允许使用的雷托巴胺(Ractopamine)。
而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雷托巴胺是比较特殊的“瘦肉精”。
它的效率非常高,一吨饲料中加入不到二十克,就可以让最后长肉阶段的猪增加24%的瘦肉,减少34%的脂肪。这种物质在体内几乎不积累,动物实验和小规模的人体试验发现每公斤体重的摄入量在67微克之下时对于人体没有明显损害。FDA制定的雷托巴胺残留允许值是猪肉中50ppb(十亿分之一,50ppb相当于每公斤中含50微克),牛肉中的安全标准则为30ppb。
总的来说,允许使用雷托巴胺的国家还是少数――共有二十余个;而禁止使用的国家共计超过一百六十个。
其它的“瘦肉精”,则几乎为全世界所有国家禁用。
在这个残留量的标准下,一个50公斤的人每天吃上两斤半猪肉或者四斤牛肉都是相当安全的。
其它的国家或机构标准比美国的要严格一些。比如,加拿大和WHO的猪肉标准都是40ppb,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是10ppb。日本和新西兰规定本国生产不许使用这东西,但进口猪肉中则允许有小于10ppb的残留。
中国禁止使用包括雷托巴胺在内的任何“瘦肉精”。因此,在中国,“瘦肉精”总是和“非法”二字连在一起。
使用“瘦肉精”会在动物产品中残留,这种物质的化学性质稳定,一般加热处理方法不能将其破坏,人食入含有大量“瘦肉精”残留的动物产品后,在15―20分钟就会出现头晕、脸色潮红、心跳加速、胸闷、心悸、心慌等症状,对人健康危害极大。“瘦肉精”在动物的肝、肺、肾、脾等内脏器官中残留量较高。 人摄入残留在食品中的“瘦肉精”,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而在台湾,由于美国进口的猪肉里含有瘦肉精,几乎挑出一场政治争端。奇怪的是,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却是合法的。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
瘦肉精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它不是指一种特定的物质,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乙类促效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中国造成中毒的克伦特罗(clenbuterol)和美国允许使用的雷托巴胺(Ractopamine)。
而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雷托巴胺是比较特殊的“瘦肉精”。
它的效率非常高,一吨饲料中加入不到二十克,就可以让最后长肉阶段的猪增加24%的瘦肉,减少34%的脂肪。这种物质在体内几乎不积累,动物实验和小规模的人体试验发现每公斤体重的摄入量在67微克之下时对于人体没有明显损害。FDA制定的雷托巴胺残留允许值是猪肉中50ppb(十亿分之一,50ppb相当于每公斤中含50微克),牛肉中的安全标准则为30ppb。
总的来说,允许使用雷托巴胺的国家还是少数――共有二十余个;而禁止使用的国家共计超过一百六十个。
其它的“瘦肉精”,则几乎为全世界所有国家禁用。
在这个残留量的标准下,一个50公斤的人每天吃上两斤半猪肉或者四斤牛肉都是相当安全的。
其它的国家或机构标准比美国的要严格一些。比如,加拿大和WHO的猪肉标准都是40ppb,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是10ppb。日本和新西兰规定本国生产不许使用这东西,但进口猪肉中则允许有小于10ppb的残留。
中国禁止使用包括雷托巴胺在内的任何“瘦肉精”。因此,在中国,“瘦肉精”总是和“非法”二字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