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国际间通常规定进口的植物或种植物料须附有出口国发出的植物检疫证,证明付运货品大致上没有疾病或害虫,并符合进口国现行的植物检疫规例。由出口商负责拟备该文件。
一、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 夏统回答:
- 2008-09-21 13:48
- P13764222577回答:
- 2008-09-20 15:37
《植物检疫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国际间通常规定进口的植物或种植物料须附有出口国发出的植物检疫证,证明付运货品大致上没有疾病或害虫,并符合进口国现行的植物检疫规例。由出口商负责拟备该文件。
一、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一、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 xiao_yan765回答:
- 2008-09-20 15:32
《植物检疫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国际间通常规定进口的植物或种植物料须附有出口国发出的植物检疫证,证明付运货品大致上没有疾病或害虫,并符合进口国现行的植物检疫规例。由出口商负责拟备该文件。
- P13764222577回答:
- 2008-09-20 15:32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 xiao_yan765回答:
- 2008-09-20 15:31
一、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办理程序及审批手续:
1.拟要在国内调运的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申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并现场检疫;
3.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国内);检疫不合格的,按《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三、收费标准:
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植物检疫费。
四、说明:
办理《植物检疫证》需到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植保站)。